有机废气污染监测有最新政策

2018年5月27日,由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担负的《固定不动污染物有机废气持续检测系统安裝连接网络技术标准(实施)》,根据了我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环境监测中心等企业构成的评审组论述。

据悉,该技术标准要求了固定不动污染物有机废气持续检测系统的构成、安裝规定和连接网络规定,对推动和标准天津市固定不动源有机废气持续检测系统的基本建设具备关键实际意义。挥发物有机物就是指熔点在60℃—280℃中间,常温下过热蒸汽下蒸气压超过。

13.332pa,含量范畴约在18amu~350amu的有机物的统称,其成份包含氮化合物、含氧量烃、苯的同系物、低熔点多环芳烃等各种类型,是环境质量关键空气污染物之四(通称VOCs)。据统计,当地已颁布地方标准《DB12/524-2012制造业企业有机废气排污操纵规范》,对

石油化工设备、药业生产制造、硫化橡胶生产制造、建筑涂料生产制造、电子器件工业生产等好几个制造行业的VOCs排污限制值及在线监控方式开展了详尽规定,检测系数包括非甲烷总烃、苯、二甲苯和甲苯等。现阶段国家行业标准已经拟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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